雪泥鸿爪

2009年1月8日星期四

对面的官大爷们请左看右看───再谈“后座乘客安全带”的苛政

(交通警察告诉贝克汉姆,他将被罚款.......)

我国诸位高官显贵在制定后座乘客没绑安全带法令时不知有没有参照美国、英国或邻国的安全带法,我有此说是因为我国的官老爷很常一提到比照时,总希望把邻国的东西跟我们比一比,虽然他们的举例及比照方式往往并不太客观,比如说;一提到国产车的车价时,总是说;“我们的国产车比其他国家的汽车便宜”(当然这些官老爷不会提到入口税),一提到油价时,总是说;“我们的汽油比其他国家的汽油便宜”(当然这些官老爷不会提到我国也是小产油国)...等等。

言归正题,有官老爷说;如不制定一个峻法严惩,人民冥顽不灵,后座乘客不会乖乖系上安全带,只有用重典,罪名成立重重罚款及监押,(很庆幸没有加多一道鞭笞),人民才会乖乖听话。(这跟粗暴的藤鞭教育有异曲同工的味道)

各位请想想,如果我们的刑法是如此草率、粗糙及蛮横,以暴制暴的方式,如何要期待能栽培温文有礼的国民?我国的法律源自英国,为何不参照英国,或其他前英殖民地的国家如新加坡、印度、南非等国,抑或中国、台湾、日本、香港..?

根据我搜集的资料显示;我国在制定后座乘客没绑安全带的交通法令太冷酷及不够精细,我有此说是有所根据的,因为在美国各州政府根据当地的地理环境、司机的年龄等情形而制定不同的法令。

大家请看看美国针对没绑安全带的一般法令(详细的情形从略);
26个州针对初犯者;前座乘客没绑安全带最高罚款介于美金 $15至 $ 250,后座乘客没绑安全带罚款介于美金$10至$250。(只有两个州最高罚款介于美金$200至$250)
23个州针对初犯者:前后座乘客没绑安全带最高罚款介于美金 $10至 $75。(只有两个州最高罚款介于美金$72至$75)

英国的法令很通情达理;没绑安全带最高罚款介于£30至£500,如乘客全不达十四岁,司机遭殃。
英国的法令还很窝心的是:被豁免绑安全带的条件是:
*车程未达五十公尺,上货或卸货者。
*倒退车者,*驾驶指导员,指挥倒退车。
*出租车(的士)司机。
*正驾驶被检验车辆的汽车技工....等等

星加坡的法令只有以下这几点(外国游客不必受制):
$120 (约马币240令吉)fine will be imposed on the passenger who is not belted up. The driver will be fined $120 and given 3 demerit points for failing to ensure that his passenger is belted up. (If e.g. 3 passengers are not belted up, the driver will be fined only $120 and given 3 demerit points for not ensuring that his 3 passengers are not belted up.) If the driver is not belted up, he/she will be fined $120 and given 3 demerit points.

台湾又如何呢?
*汽车行驶于高速公路及快速道路,汽车驾驶人或前座及小型车后座乘客未系安全带者,处驾驶人新台币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罚款。(马币约300~600令吉)
*小客车附载幼童未依规定安置于安全椅者,处驾驶人新台币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至于六岁以下或需要特别看护的儿童,单独留置于车内,则处驾驶人新台币三千元,并施以四小时道路交通安全讲习

看了这些资料,回来再看看我国是怎样严厉惩罚未系安全带之后座乘客者,我很遗憾的说;我国的官老爷根本是闭门造车;很草率且蛮横地制定不通人情的法令。如果施行苛政者;而不能察觉到丝毫不妥,那就是离民众太远了。 (至于如何减少车祸的发生,那已是另一个课题,有机会才再聊聊。)

(让我期待的温馨的画面..........)
(交警紧急护送考生上考场)

(交通警察正在帮助驾驶人修理车辆)

1 条评论:

E 说...

在美国,司机都一定给行人priority过马路..
我多希望也能在马来西亚看到这情景啊!